索引号: 532726-/2022-0920001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时间: 2022-09-20
名称: 对普洱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7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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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78

 

对普洱市届人大次会议

01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曹鸿迎、张光魁、苏艳、娜飞、艾刀来、李林娟、岩他、叶冲、肖会军、涂良华、许雪梅、石绍昆、张平代表:

你们在普洱市四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西盟县实施国门卫生院建设项目的建议》(第0157号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对西盟县卫生项目支持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卫生健康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研判政策形势,结合普洱实际认真谋划卫生健康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着力补齐卫生健康领域的短板。2020—2022年共争取“双提升”工程34个、地方专项债券16个、抗疫特别国债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14个、应急贷款1个,项目总建设规模62.09万平方米,总投资46.41亿元。截至2022630日,项目开工建设68个,累计完成投资26.24亿元。其中为西盟县争取1.41亿元的项目资金,建设西盟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感染科,新建西盟县中医医院。目前,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和感染科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内外装饰,预计年底投入使用,现累计完成投资1.31亿元。西盟县中医医院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3289万元。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帮助西盟县争取疾控中心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情况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西盟县实施国门卫生院建设项目的建议很好。正如你们所讲的,卫生健康事业事关民生,事关生命健康安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救死扶伤、疾病防控等重要职责,是最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且西盟县的部分乡镇卫生院确实存在业务用房紧缺、房屋陈旧的情况20212015年,为西盟县争取实施了勐梭镇、翁嘎科、中科、力所、岳宋、新厂6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规模4900平方米,总投资835万元(争取中央资金595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项目实施后,卫生院业务用房、垃圾污水处理基本达标。2016年起(即“十三五”以来),国家和省级财政不再支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国家发改委、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的《“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中央预算内资金不支持乡村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管理,相关的人员等经费全额由地方财政保障,包括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92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普政办发(2020)75号)文件精神,国门乡镇卫生院建设属县(区)财政事权,应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由于市级财力极其困难,无力安排所需资金。我们通过对接市级财政,市财政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多渠道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支持,不断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水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西盟县积极编报“十四五”卫生健康项目规划

“十四五”共指导西盟县编报了西盟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共11个卫生健康项目,规划建设规模4.268万平方米,总投资2.5718亿元。由于自“十三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再支持建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由本级政府来承担,但考虑到西盟县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十四五”已将西盟县勐卡镇和岳宋乡等7个乡镇卫生院以县人民医院分院的形式纳入规划上报争取项目。西盟县住建部门可根据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申请,协调提供专业技术力量先进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危房认定。若项目能争取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县级住建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和项目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及进行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我们将继续关心和关注西盟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多渠道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支持,不断提升西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力保障西盟人民的医疗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需求,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感谢你们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黄成芳   2130811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注:1、办理结果分类,即标明“A”“B”“C”;2、是否公开,即标明“公开”或“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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