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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建设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面开启,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省委、市委规划建议有关要求、结合西盟县确定的主要目标进行规划。 二、主要内容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西盟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关键五年;是西盟县建设成为高质量跨越发展践行区、高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高标准生态文明先行区、高端化全域旅游样板区的关键五年,是建设更加绿色美丽幸福的现代化西盟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西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成果,争做高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西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举措。 三、有关要求 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西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举措。进一步巩固提升西盟“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成果,争做高水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对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强边固边稳边基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原文件:/system/go.jsp?treeid=22234&apptype=content&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m=wbnewsid%3D37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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