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32726-/2020-1221006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西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时间: 2020-12-21
名称: 问答解读:县长曹鸿迎同志就《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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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县长曹鸿迎同志进行了政策解读:

问:该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按照重研究、早部署、措施准、抓落实的要求,结合西盟实际,采取措施,主动应对,加快项目建设,始终把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同时,不同程度的存在管理权限不明确,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给全县的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明确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完善申请、轮候及退出机制,理顺各主体单位的职能职责,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西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问:该办法出台都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12月开展《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并多次召集县教体局、卫健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西盟昌裕糖业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专题研究《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同时,面向社会公示,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于20191224日举行了听证会,经过修改完善后,于2020416日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

问:该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管理办法》包括总则、准入管理、申请程序、配租管理、监督管理、附则6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明确了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报名、租住对象资格认定、配租、租金收取、退租及配租资格取消等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报名、租住对象资格认定、配租、租金收取、退租及配租资格取消等日常管理工作。教体、卫健及相关企业负责本单位所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报名、租住对象资格认定、配租、租金收取、退租及配租资格取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为准入管理,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及申请条件。

第三部分为申请程序,明确了申请公共租赁租房的程序及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第四部分为配租管理,明确了对保障对象的分配管理、年度审核、租金收取及使用等日常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方式。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及发布实施时间。

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答:《西盟佤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将督促各相关职能职责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切实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相关文件链接:http://ximeng.gov.cn/info/egovinfo/1002/xxgk_info/532726-/2020-1221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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