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5/20240206-00002 公开目录: 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时间: 2024-02-06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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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1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暑办公,对外保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实行“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领导管理体制,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县委统战部加挂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反映全县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研,及时向市委统战部报告西盟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四)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五)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六)积极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七)依法管理县属宗教组织,对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教育。支持各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八)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负贲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涉侨工作方针、政策,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研究侨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千部队伍建设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成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统战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门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工作;承担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部内人员的考核、劳资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负责统战线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组织统战部门的调研活动;负责统战政策的宣传及信息工作。  

(二)港澳台海外事务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做好与我县有关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系,协同有关部门承办台湾相关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台、侨务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西盟辖区台胞、台胞亲属、台资企业、台商档案资料的建立、归档、保管。负责我县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涉侨地方性法规草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代表人士的授荣工作。  

(三)非公经济科。负责联系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策措施,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四)民族宗教科。督促检查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宗教活动和场所的管理;指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调查研究各种宗教情况,掌握宗教界的动态,对宗教界人士进行教育;了解掌握少数民族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处理宗教界和少数民族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处理民族、宗教有关突发性事件;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局内部事务。  

第五条 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兼县民宗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县侨联主席、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部务委员兼县民宗局副局长1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因统战部与我局自2019年10月财务合并以来,财务资料都是用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所以以下就简称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兼县民宗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1名(正科级),副部长兼县侨联主席、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级),部务委员兼民宗局副局长1名。设下列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港澳台海外事务科3、非公经济科4、民族宗教科5、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计划情况

(一)在构建共识中强化统一战线“凝聚人心”作用。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将凝聚爱国共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基础。组织全县统一战线对象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座谈会,开展统战政策法规宣传宣讲,举办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代表人士能力素质提升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

(二)在增强服务中促进统一战线“力量协同”效应。

一是扎实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促进“两个健康”有效发展。加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梧桐树工程 ”,扎实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和“助企纾困、为企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计划走访企业10家,认真听取企业心声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 万企兴万村 ”行动,组织民营企业挂钩帮扶各个行政村。二是加强调查摸底,做好党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县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数据库。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做好港澳台海外统战和侨务工作。开展“侨法宣传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侨务网格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侨情摸底调查,建立完善代表人士数据库。

(三)在推动发展中实现民族宗教“团结和顺”局面。一是正视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差距,持续深入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新修订的测评指标体系,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在巩固提升去年接受市级验收6个示范点的基础上,对全县范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进行摸底排查,并组织全县示范点讲解员和随车讲解员开展培训。二是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果,精心做好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共同迈向现代化有效衔接,结合县上大力发展“牛林果”等新型产业,科学合理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用于边境村澳洲坚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千万工程”、实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行动项目和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项目。三是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持续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检查暨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督查反馈的25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和谐寺观创建”,认真抓好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一网两单”,加强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训和教育,加强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

(四)在强化自身建设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一是强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研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对照问题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二是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清廉西盟”建设贯彻落实方案、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准则》、典型案例通报以及各级纪委重要会议精神。三是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 四下基层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 ”的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内控制度,厉行节约、严控“ 三公经费 ”。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切实精文减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保障资金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财务总收入46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4年收入与2024年收入对比减少5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局保运转经费等未安排入预算,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

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4年收入与2024年收入对比减少5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局保运转经费等未安排入预算,费用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总支出469.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37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521.56万元, 2024年预算总支出与2023年预算总支出对比减少52.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局保运转经费等未安排入预算,费用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88.68万元(2012301),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等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工会事务(2012301)4.9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2013401)4.92万元,主要用于西盟县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9.46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资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3.63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0.62 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15.95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业支出(2101102)7.1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12.49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3.12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36.49万元,主要用于2024我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共接待36次1011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 2024年与2023年对比持平。收入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6.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7.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8.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

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10月份调入一名公务员,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也有所增加,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与2023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9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6万元,固定资产182.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捐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2900730800111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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