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08/20241025-00003 公开目录: 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民政局 发布日时间: 2024-10-25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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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西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室字〔201920号)执行。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我县行政区划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承办县、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6.主管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公墓的审核、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会同西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盟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西盟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西盟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西盟县医疗保障局,西盟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民政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是:

1.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执行低保在册人员回访、报告制度,对疫情期间新申请审批机制、已纳保核查期限等开设绿色通道。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治工作。

2.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防控工作,做好勐梭中心敬老院封闭式管理工作;加强儿童福利领域防控保护,关注特殊困难儿童,建立疫情期间长效关爱机制。提升民生服务窗口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救助站、殡仪馆、婚姻登记等窗口单位的场所、设施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各类服务对象健康安全。

3.持续推进民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述职评议、述责述廉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紧、硬。建立完善月抽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通报、年终考核表彰制度,强化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民政民生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盯住节气开展明察暗访。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综合业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原因:根据敬老院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以前年度购置其他车辆1辆,便于接送老人就医看病、到乡镇接送老人入住敬老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4512045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82764.93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695.04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78206.24元,增长4.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89278.40元,增长4.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1072.16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死亡抚恤、殡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老年福利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45059895.73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636.57元,占总支出的9.08%;项目支出40970259.16元,占总支出的90.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69306.60元,增长4.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1365.32元,下降19.03%;项目支出增加2830671.92元,增长7.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死亡抚恤、殡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老年福利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89636.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5384.1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252.39元,占基本支出的6.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70259.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0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开支1387891.88元。全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年末人数50人,其中:县级协理员4人、乡镇协理员7人、社区及村级协理员39人,主要从事协助民政相关社会救助及其他业务范围工作,相关经费用于协理员工资及保险支出;开展社会救助季度复核工作4次,复核工作涉及7个乡镇,购置相关社会救助办公用品及发生的差旅费,用于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1次;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法人离任和审计2次;其他资金用于低保、特困电量补贴发放;开展2023年春节慰问,共计慰问43人。

2.死亡抚恤补助项目经费开支308170元。主要用于1名死亡在职人员和1名死亡离休人员相关死亡抚恤补助。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项目开支30910744.02元。项目主要开展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特殊困难儿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市特困、农村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对象范围的救助补助。20231月至11月,通过动态及季度复核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共计新增679人次,退出598人次。通过临时救助申请开展的回头看反馈乡镇排查疑似符合低保保障、特困保障、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共有97户,最终纳入低保保障39人,特困供养2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4户,调整低保保障档次1户。2023年新识别纳入儿童福利保障困境儿童8人。全县散居孤儿3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2人,为加强特困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摸底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按月发放保障金,定期对其监护和照料情况开展探访为加强特困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摸底核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并按月发放保障金,定期对其监护和照料情况开展探访,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主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助返乡困难人员返乡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防止因为临时性困难造成流浪乞讨的现象发生。年内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人。

4.老年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开支1823060元。进一步规范我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县民政局草拟规范性文件《西盟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县人民政府于2023714审核印发实施;县民政局将积极宣传高龄津贴政策,按时做好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切实保障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当年度开始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保障相关老年人生活开支,开展敬老院慰问活动,共计慰问发放43人。

5.残疾人福利事业项目补助经费开支257938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宣传政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开相关政策,加强入户政策宣传;主动加强数据比对,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定期与残联、低保、特困、孤儿、死亡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做到精准救助。通过主动上门服务,根据数据比对排查出的信息,及时反馈各乡镇社保中心进行入户核查。截至202312月,全县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1408人,月补助90元每人;享受困难残疾护理补助1223人,一级月补助100元每人,二级月补助90元每人,三四级精神智力残月补助30元每人。

6.养老服务事业项目补助经费开支441835元。主要用于开展敬老院电梯安装项目建设开支、敬老院机构运营补助开支及敬老院护理型床位购置。

7.社会福利彩票公益事业项目补助经费开支6837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13人,孤儿助学补助3人、儿童主任培训1次,1个养老互助站减少、1个居家养老中心设备购置,适老化改造等方面开支。

8.殡葬事业项目补助经费开支2835478.26元。年内,开展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调研,全面了解各乡(镇)、各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草拟了《西盟县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普洱市西盟县骨灰堂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完成5个乡(镇)、9个村(社区)传统坟山(墓殡点)改造,惠民殡葬奖补共计发放 58 人,开展相关遗体火化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99064.9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9%。与上年相比增加2933573.75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死亡抚恤、殡葬、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老年福利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01795.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3%。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殡葬、老年福利等方面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673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各类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00元,决算为5185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564.1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7%,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22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3%,完成年初预算的8.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000元,支出决算为51859.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决算为4956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元,决算为22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预算安排原则,厉行节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820.36元,增长2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654.36元,增长6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34.00元,下降82.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维护及出差下乡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部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行政区划、婚姻、殡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检查等,到各地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对接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252.39元,比上年增加56284.15元,增长28.43%,主要原因是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运转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25213214.22元,其中,流动资产1343186元,固定资产20111148.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75888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0499.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045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4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7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70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901231400201111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25123838141.xlsx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25123838141.xlsx
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2512383814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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