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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901231400200000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是西盟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室字〔2019〕20号)执行。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我县行政区划管理规划;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管理、联检工作;承办县、乡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负责国家规定的对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6.主管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公墓的审核、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会同西盟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西盟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西盟县民政局、西盟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西盟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西盟县医疗保障局,西盟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西盟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非独立核算)。 2.西盟佤族自治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非独立核算)。 3.西盟佤族自治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非独立核算)。 4.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非独立核算)。 5.西盟佤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民政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是: 1.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执行低保在册人员回访、报告制度,对疫情期间新申请审批机制、已纳保核查期限等开设绿色通道。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治工作。 2.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防控工作,做好勐梭中心敬老院封闭式管理工作;加强儿童福利领域防控保护,关注特殊困难儿童,建立疫情期间长效关爱机制。提升民生服务窗口防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救助站、殡仪馆、婚姻登记等窗口单位的场所、设施及人员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各类服务对象健康安全。 3.持续推进民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4.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述职评议、述责述廉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紧、硬。建立完善月抽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通报、年终考核表彰制度,强化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把作风建设贯穿于民政民生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盯住节气开展明察暗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根据敬老院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以前年度购置其他车辆1辆,便于接送老人就医看病、到乡镇接送老人入住敬老院。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4.38万元,政府性基金157.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本年度无离休费预算收入,退休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3人调入原单位人武部管理),本年度退休费预算收入有所减少,事业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养老保险、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较上年收入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11.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4.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7.1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7.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本年度无离休费预算收入,退休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3人调入原单位人武部管理),本年度退休费预算收入有所减少,事业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养老保险、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较上年收入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9.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82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3.5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本年度无离休费预算支出,退休人员人数较上年减少3人(3人调入原单位人武部管理),本年度退休费预算支出有所减少,事业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54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较上年度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单位资金支出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同舟共济“救急难”临时救助专项资金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67.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6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编制的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4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1.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28.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高龄补贴及困难老年人经济服务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7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惠民殡葬奖补支出及殡仪馆运行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1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城市低保对象救济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低保对象救济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对象救济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救济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救济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纳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7.1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孤儿助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会经费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基本工资9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津贴补贴8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奖金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6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劳务费2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19.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水费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邮电费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差旅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34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339.78万元) 退休费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房屋建筑物构建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8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7.39万元) 救济费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14万元) 专用燃料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9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7.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维修(护)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 委托业务费0.9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9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即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8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 (一)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1.全面深入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力争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救助率不低于95%,救助对象准确率不低于95%。 2.方便困难群众申领救助,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不低于90%,社会化发放率不低于90%。 3.经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二)孤儿金生活保障项目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 1.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国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不低于90%。 2.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不低于90%。 3.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救助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1名公务员,公用经费及工会经费计提增加安排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054.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万元,固定资产2628.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75.89万元,无形资产15.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8.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4.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901231400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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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6063511990.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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