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8016/20240202-00001 公开目录: 预算公开
发布机构: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时间: 2024-02-02
名称: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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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宣传、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报、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按照国家、省级和市级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林草资源管理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股所属事业单位7个,即:西盟佤族自治县保护区管理所、西盟佤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西盟佤族自治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市林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好我县的林业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10万亩澳洲坚果种植项目年度地块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确实做到种植一片成功一片,并对2023已完成实施的4000亩进行监督管理和当年造林质量验收,完成2024年实施地块的现地核实。

3.加大产业发展政策、合作模式、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宣传力度,加快推进2024年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地块面积的落实,确保年底全部完成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并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争取2024年3月前完成70%的林地清理工作。核实测量2023年以前和2023年度农户或种植大户种植的速生丰产林(桉树)地块面积。

4.推进林长制工作。严格落实《西盟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解决林长制工作困难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见成效。

5.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病虫害防治,管护好现有天然林、公益林,严肃查处林草违法案件及国家、省级下发各类违法图斑核实工作,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6.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控和纵火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制度,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7.加快人工商品林资源整合力度,确保已达规或拟达规木材加工企业原料供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7,参公管理编制5人,事业编制53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7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136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1.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415.13万元对比减少1053.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减少,分别是:森林防火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森林抚育资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0.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415.13万元对比减少1053.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减少,分别是:森林防火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森林抚育资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78万元,与上年1318.51万元对比减少96.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安排,退休5人,人员经费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39.43万元,与上年1096.62万元对减少957.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减少,分别是森林防火经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森林抚育资金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9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行政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98.6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35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5.55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病故人员家属遗嘱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26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3.88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6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公务员医疗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工伤、大病保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草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工作日常公务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保护地——保护区管理补助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草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日常公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99.19万元,

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92.5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林长制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03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绿化美丽、种质资源普查及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31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森林火灾保险及野生动物启事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5.63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96.59万元,主要用于:县林草局森林防火日常工作、防火专业扑火队伍及防火视频监控服务费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7》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万元,较上年13万元增加3万元,增长23.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23年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2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与2023年6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4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42.8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与2023年7万元增加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云南省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确保各州、市人民政府把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特制定《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状中明确规定森林火灾防控目标。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完善责任体系,落实防火措施,广泛宣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及应急处置。年森林火灾不超过4次,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各不超过77公顷,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80%,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保障经费、落实防火措施、广泛宣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处置。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精干、战斗力强的高素质专业扑火队伍,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森林火灾保险的实施,能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抗森林火灾风险能力。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7.基本支出: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相关工作。

9.“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盟县林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43万元,其中公务费36.18万元,工会经费12.25万元,与上年53.79万元对比减少5.36万元,减少9.9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在职人员退休5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52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万元,固定资产2515.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3.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358.64平方米,账面原值299.5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26.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903300100111

  
附件【西盟县林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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