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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西盟建设,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普政发〔2022〕70号),到2025年基本补齐体育公共服务短板,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实现全县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体育设施类型方便可及,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形成大众广泛参与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结合西盟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二、主要内容及原则 (一)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实施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五年专项行动计划,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组织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边境乡(镇)小康示范村体育活动场地建设工程和非边境乡(镇)小康示范村补短板工程。支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小型、多样化的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综合运动场、健身广场等设施,实现城区公共体育场(馆)、乡(镇)、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加大小康示范村等边境一线地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公共卫生和应急避难(险)需求规划健身设施建设和改造。积极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2.建设“大健康”步道网络。整合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县、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等健身功能。步道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居住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以社区、绿地、公园、景区为依托,建改并举,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改造升级符合条件的公共慢行路段,使其综合具备交通和健身功能。依法依规在河道湖泊沿岸建设健身步道。 3 .提供公共体育场所开放服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信息化服务系统,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绩效评估力度,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全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场馆管控、人员追溯等要求,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加强对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监管。 4.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健全县级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实现乡(镇)体育分会全覆盖,引导体育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推进行业体育协会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和校园、厂矿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群众性体育、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体育社团组织深化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扩大体育社团对全民健身的贡献力度。持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组织参与指导和志愿服务,加大群众健身专业指导人员培养力度。 5.开展全民健身示范活动。广泛开展适合各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群众数量。全面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实现“一县一品牌,一乡(镇)一特色”,培植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在全民健身日、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立足县域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足、篮、排、羽毛、乒乓球和民族民间体育运动。打造1—2个县级群众体育赛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重点开展线上体育活动赛事,打造天天气排球、门球、广场舞、陀螺等体现西盟户外运动资源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6.强化社区体育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应兼顾社区使用。丰富社区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运动会。以家庭为单位,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活动和线上健身活动,鼓励体育教师、运动员、专业体育人员、体育指导员参与健身指导。 (二)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1.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建立全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全县国民体质监测、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状况的服务。持续推广普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广泛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对不同人群进行体质测量与评定、运动能力评定和健身指导、咨询和讲座。组建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智库,建立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推广科学有效的体育健身方法。推进“互联网+健身”,借助“云南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构建覆盖全县的科学健身指导和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等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统筹公共体育设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知识、国民体质监测等信息,提供便民信息化公共体育服务。 2.构建体卫结合的体质健康服务模式。推行以预防为中心的“主动、自主型”健康促进理念和方式,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将试点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试点运动处方纳入各类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科学健身服务,鼓励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运动风险评估,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和运动健身指导,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组织科学健身“众参与”活动。实施“勤锻炼”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发挥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低龄儿童、妇女、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开展健步走、篮球、足球、气排球、柔力球、毽球、民族健身操等健身活动。加强老体协建设,发挥其在健身活动开展、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广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等工间操。 4.树立“运动是良医良药”理念。大力宣传了解个人体质、科学健身、运动项目等相关知识,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培养共同的体育爱好,掌握运动技能,形成家庭“运动链”和“健康链”。组织老年人团体健身、适量运动,实践运动康养。坚持运动习惯,增加体力活动和适当运动,通过有氧运动有效地预防和治疗慢性疾病,形成文明健康的体育生活方式。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抓好典型示范的榜样引领作用,昂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推动青少年校园体育融合发展 实行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健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推动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普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体育素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开展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合格的体育教师,保障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和评估。组织、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不良健康状况。广泛动员、组织青少年、在校学生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生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形成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网络。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体育专业学生考核和体育教师考评内容。丰富学生体育锻炼形式和内容,做好科技模型、球类、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工作,普及中、小学校园足球场地,广泛开展业余足球赛事活动,构建从小学到中学相互衔接的足球课余训练体系。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市青少年各项运动会,推进学校运动队建设,为上级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四)推动民族体育与民间体育交流交往融合发展 1.加大民族体育工作开展力度。传承和弘扬民族体育文化,推广射弩、陀螺、太极拳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全民健身日、节假日、民族传统节庆和各级体育赛事活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具有西盟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的体育健身与赛事活动。制定《西盟佤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举办全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各乡(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和活动。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场地,挖掘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普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 2.开展群众性民间交流交往活动。搭建体育交流平台,积极促进射弩、陀螺等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体育交流活动,组织佤族“木鼓节”拉木鼓、民族健身操、舂米等民间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 三、项目内容及责任部门
四、监督考核 《西盟佤族自治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民健身主要内容、项目内容及责任单位。在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开展不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的党政同责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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