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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公安局关于依法对公安机关扣押 涉案款项进行处理的公告 2024年,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部分涉案财物,至今无人认领,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告。 请案件相关款项涉及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凭据到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如逾期无人办理的,将视为无主财物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方式:0879-8342885 联系地址: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勐梭路361号 附件: 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扣押款项公示表1 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扣押款项公示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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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扣押款项公示表2.xls】 附件【西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扣押款项公示表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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