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1日至
2025年12月17日
整改任务
概述
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督察发现,云南省级和15个州市未制定相关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底数不清,缺乏常态化调度和监督管理机制。6个州市从未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台账:已于2024年底前排查摸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的空间分布、体量变化等底数,进行竣工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统计,建立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台账。二是编制完成《西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经报县政府同意,委托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西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经专家评审通过、县住建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经第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印发实施,11月24日已印发至各相关单位。三是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按照《普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西盟县在《西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 年)》中进一步明确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县级建筑垃圾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通过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各环节行为,大力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强化处置设施与场所规划建设,切实保障处置安全,有效防范环境污染风险,全面提升县域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与管理水平。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11日验收组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查阅等方式验收,确认西盟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5-2035 年)》编撰工作已完成。各项整改措施均落实到位,部门协同、长效运维等机制健全,台账资料分类清晰、归档规范。验收组一致同意整改完成,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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