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普洱市部分医疗机构未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制度,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混乱,不能清楚反映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移等全过程,入库与出库数据不相符等情况突出。江城县医疗机构至今未开展医疗废物申报工作。2022年,普洱市仅申报医疗废物产生量1395.77吨,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申报处置量2223.06吨相差827.29吨。”问题,县委、西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措施
(一)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督办领导,牵头整改单位为西盟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加大统筹力度,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督促开展医疗废物有关资料在线申报。督促县卫健部门加强管理,要求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每年通过“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管理计划、申报、登记等工作,规范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三)规范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督促县卫健部门加强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在转移医疗废物时,通过“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信息平台”随车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确保医疗废物有关信息与管理计划进行关联。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严格向市生态环境局申领运行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信息平台”中补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整改结果
西盟县各医疗卫生单位适时通过“云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危废设备及工艺管理、危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等工作;每月通过“云南省医疗废物在线监管信息平台”填报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管理情况。每日在县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废弃物管理登记本》登记科室当日产生的医疗废物,包含种类、重量、最终去向、交接时间、处置方式和经办人签名等,能清晰反映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移等全过程,入库与出库数据吻合,无误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录入率达100%。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