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西盟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印发《西盟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管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
(二)深入现场督导,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下发通报预警。
(三)适时约谈整改滞后主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修复,有效提高了污水收集率。
(二)加强了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考核,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保持最佳状态。
三、整改成果
西盟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3000吨/日,根据近三年统计报表,2021年平均日处理水量为:2200吨/日,负荷率为73.33%;2022年平均日处理水量为:2197吨/日,负荷率为73.2%;2023年平均日处理水量为:2454吨/日,负荷率为81.80%;目前西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能满足处理需求,现阶段不存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