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和引导不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针对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普洱市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和引导不够。普洱市有畜禽散养户34.2万户,规模养殖场(户)为560户,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或尚未建设,部分规模养殖场(户)粪污收集处理的能力不足,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的问题,县委、西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督办领导为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为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配合单位为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与各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加大统筹力度,确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粪污收集处理能力。从源头上防治污染,紧紧围绕畜牧养殖项目建设,严把畜禽养殖项目影响环境关,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对新项目把好畜禽养殖的环境安全关,将环评情况作为项目落地的先决条件,确保项目建设全部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实施厕所革命项目,配备各乡(镇)吸粪车9辆;实施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项目,投入资金29万元,修建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堆粪场1240平方米、无害化处理池60立方米,提高养殖场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能力。
(三)加强排查整治。一是开展排查整治。以督察指出问题为重点,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底排查畜禽养殖场(户)10070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10149个,收集池36657立方米,其中排查规模场40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40个,收集池7687立方米。排查出问题20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截至目前,整改落实20个。二是开展现场抽查调查问卷。开展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调查360户,其中规模养殖场10户、规模以下散养户350户;开展粪污(液体粪肥)资源化利用现场抽查调查问卷360户,其中规模养殖场10户,规模以下散养户350户。全县畜禽粪污产生量32.69万吨,利用量28.84万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2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四)强化服务指导,改变养殖模式。2023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规模养殖场负责人等召开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和引导培训会议3次,面向广大养殖户开展各类养殖培训16期546人次,积极引导养殖户做好无害化处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逐步改变传统养殖模式,推进规范化、科学化养殖,为提高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奠定了基础。
(五)强化机制保障,确保长效巩固。一是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责任主体。录入农业部规模养殖云平台直联直报系统畜禽规模养殖场10家,均完成设施设备配套,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6%。粪污全量纳入粪污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尿液统一纳入三级环保沉淀池进行厌氧发酵,养殖场建成粪污防治配套设施并正常运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签订了《畜禽养殖场(户)粪便污水排放整治承诺书》50份、《安全生产承诺书》50份。二是联合县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过排查,对有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老化、渗漏等问题,责令限时整改5个,并督促限期整改。三是引导农民积造堆肥。农户散养户粪污处理主要以农户自建堆粪池,堆集发酵干清还田为主,各乡(镇)通过春耕备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引导农民积造畜禽粪污,代替化肥用于农作物、橡胶地、茶叶地等,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节本增效,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二、问题整改结果
针对“畜禽养殖规范化管理和引导不够”问题,按照市、县两级整改方案,经排查整改落实,西盟县规模养殖场(户)均完成设施设备配套,设施装备配套率为96%,粪污收集处理能力能满足实际需求;畜禽散养户建设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堆积发酵还田,代替化肥用于农作物、橡胶、茶叶、水果等种植,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节本增效,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8.22%。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