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城镇“两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问题情况
根据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普洱市2022 年省级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普住建函〔2023〕152号),西盟县存在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不足,未按标准开展地下水监测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面对西盟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不足、未按标准开展地下水监测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进行分析和研究,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
针对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不足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相关技术单位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制定了《西盟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城镇“两污”治理问题整改方案》。一方面,对现有的监测井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准重新钻探西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6口建设。同时,加强监测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成果的巩固,我县对此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整改质量。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投入资金6.5万元,重新钻探建设完成西盟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6口,其中:本地井1口,污染扩散监测井2口、污染监视井2口、排水口监测井1口,达到地下水水质监测基本要求6眼数量。
(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西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排污许可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10.2.4(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周一次,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测井的水质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