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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活垃圾填埋场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01月09日 17:48  点击:[]

 

所属栏目:环保督察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活垃圾填埋场

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一、问题情况

根据《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的通知》(普环督办字〔2023〕62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西办通〔2023〕73号),西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意识薄弱,未依法依规对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与危险化学品混堆、乱堆情况突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缺失,未按规范程序处置,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二、工作举措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西盟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坚定地秉持着“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理念,深知生态环境对于一个地区长远发展的重要性。为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西盟县制定了详细且全面的《西盟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旨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层层压实责任制,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执行。

这一方案不仅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目标和原则,更具体地列出了整改任务和措施,为接下来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为全县上下形成共识、齐心协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落实责任,尽职履责

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牵头单位负总责的责任机制。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由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整改,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过程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期性,西盟县还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部门与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西盟县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储存间的安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每间储存间将配备两把锁,并由两名人员分别保管。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储存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采取严谨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危险化学和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储存,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二)为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妥善处理和安全储存,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规范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设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具备足够的容量,以满足不同种类废液、废机油等的储存需求。同时,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区分类储存,以降低安全风险。在储存过程中,遵循废液、危险化学品等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防泄漏、防腐蚀等,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由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废液、危险化学品等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的台账管理制度,对废液、危险化学品等进出库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追踪溯源和管理。

    (四)为了确保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妥善处理,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委托协议书》。在委托处理前,与第三方机构明确具体的处置方式和流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定期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废物得到了合规地处理。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建立和完善资料台账。通过台账,记录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信息,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


                                       西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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