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环保督察 >> 正文

 

 

 

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4年01月02日 16:20  点击:[]

 

所属栏目:环保督察

 

西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3613日至627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普洱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形成了《普洱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3912日向普洱市进行了反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31121日,下发了《普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结合西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全面彻底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筑牢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抓整改。把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挖根源,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这条底线,以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越来越好为总体目标,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落实党政同责,扛牢扛实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动摇,切实担负起本部门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整改内容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压紧压实责任,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尽其责共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三)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规章准则制度体系。全面深刻剖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背后的根源,深入研究治本之策,重点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法规规章制度体系等方面发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四)做到举一反三,全方位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坚持把督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强化综合治理和系统观念,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解决一个问题带动整改一类问题,触类旁通、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有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五)坚持依法依规,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和标准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行业标准、批复意见、方案措施等,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主观臆断、脱离实际和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问题发生,严禁“一刀切”,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把实事求是贯穿督察整改全过程,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目标科学性、整改措施可行性以及整改时限设定合理性认真分析研究,既量力而行,又奋力而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攻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三、目标任务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更加深入。全县上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显著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更加强烈,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更加突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更加自觉。

(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报告反馈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推进、系统整改的原则,对督察报告指出涉及西盟县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逐一建档,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消耗;2023年完成5个,2024年完成13个,2025年完成6个。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快、从实抓整改,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

(三)生态环境质量优中向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中向好,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逐步提高,达到省级、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升。

(四)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进一步巩固完善西盟县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努力建成法治严密、体系严谨、制度严格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样板、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标杆。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调度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四、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从思想认识上抓督察整改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县委常委会带头及时深入学习,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深学细照笃行,结合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做任何工作都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前提,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找方向、找思路、找措施、找办法,真正做到工作部署及时贯彻、存在问题及时纠偏、落实成效强化督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丰硕成果。

(二)坚持整体推进,从职责分工上抓督察整改

1.全面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检验干部政治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整改、抓督办,推动一体整改、贯通整改、联动整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整治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调门高、落实差、口号多、行动少,特别是在推动解决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担当作为、不愿动真碰硬、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敷衍应付的行为。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以及整改进度迟缓、阻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按照干管权限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介入核查,依法依规依纪处置。

3.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牵头单位、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牵头单位负总责、配合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的整改分级负责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责任体系。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牵头整改单位,负责牵头抓总,协调配合单位指导督促做好本行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

(三)坚持问题导向,从整改措施上抓督察整改

1.强化环保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完善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持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提升“两污”治理能力、健全完善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力度。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按照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坚持堵疏结合,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加强秸秆焚烧管控;规范管理餐饮油烟行业,引导企业形成诚实守信文明的经营行为;加强整治咖啡企业排放废水,严控咖啡加工用水量,提高废水收集处理能力,确保咖啡加工废水达标排放。

3.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小水电生态流量问题整改,对全县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同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严控非法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持续巩固西盟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管住新增问题,积极探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植被恢复,切实保护好西盟森林资源。

4.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加强化肥农药经营使用监管,推进农药减量措施落实;以规模养殖场(户)为重点,兼顾规模以下养殖户,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殖粪污治理体系,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持续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降低畜禽养殖污染风险。

5.完善医疗废物联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坚决扛起医疗废物监管的政治责任,确保西盟县医疗废物得到安全、规范处置,杜绝医疗废物引起的次生安全风险隐患。

(四)强化体制机制,从监督检查上抓督察整改

1.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带头落实《西盟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乡镇、部门责任,严格企业治污责任,完善责任链条,以科学有效的责任传导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

2.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加大对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督查检查,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调度协调,确保问题按时完成整改。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细化和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指标任务的部门及时约谈问责。

4.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建设,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组织能力建设,全面涵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各要素。加强环境监管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提升现场执法业务能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加快示范创建,从绿色发展上抓督察整改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根据《普洱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锚定奋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功创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组织推进整改工作,为下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铺垫。

(二)加强督查调度。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目标考核、信息公开“五项机制”,严格实施调度预警通报制度,对整改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加强督导督办。严明整改纪律,严禁“一刀切”。牵头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三)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县(区)自查自验、市级组织验收销号的程序,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措施并达到整改目标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级牵头部门提出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牵头单位会同配合单位,严格按照验收流程和销号标准开展验收,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核查检验。

(四)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和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工作敷衍、应付整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

 

                                             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4

 

 

 


 

上一条: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 下一条: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