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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首次为文化遗产立法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

 

 

2025年12月18日 08:40 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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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了《条例》内容。该《条例》已于2025年10月30日经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6日由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仅由19条条文构成,一目了然,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特点,科学、系统设定了资源调查和名录保护、保护范围划定和保护标志设立、日常管护和监测修缮、服务和保障、活化利用和传承发展等制度机制,明确了茶马古道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管理责任主体、保护措施以及展示、利用、监测、研究等方面的要求。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条例》在第十条中明确规定茶马古道物质文化遗产由所有人、使用人或者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护。日常管护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消防隐患、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等。

该《条例》的制定出台,旨在以法治方式破解茶马古道文化遗产底数不清、保护机制不健全、活化利用动力不足等难题,为促进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按下“加速键”,为普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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