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中心、站(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西盟县2026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西盟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农业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农业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3.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4.申报期间,若省、市、县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附件5)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请使用结实耐用的材料袋。
2.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附件6),一式2份,A4排版,用A3纸正反打印,中缝装订,末页须排版在封底。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明确审核意见。
3.《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附件7)一式3份,A4纸正反打印。
4.《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用A4纸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附件目录(须编录页码)、学历证(学历证不做硬性要求,可自愿提供)、身份证、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协议书、具有法定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明、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荣誉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等、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附件8)。所有复印件一律按规定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不需要提供原件(擅自将原件放入,如不慎遗失,后果自行承担)。
5.公示情况说明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二)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在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同时,需汇总报送《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9)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打印可自行调整表格大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mxfpb@126.com,此表请认真与申报评审表信息比对校核,如出现错误导致后续任职资格下文以及办证信息错误,自行承担后果。
2.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724123456781234.jpg)
(三)相关事项
1.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开展申报推荐,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3.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相关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是否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需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5.严格申报流程,特别是申报人申报、承诺→单位审核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填写基层单位推荐意见阶段,注意申报时间、公示时间、基层单位推荐意见落款时间之间的逻辑关系(职称评审申报人承诺信息无误后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推荐的,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6.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算。农业技术系列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土壤肥料、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间专业的变更可不转评,此外均须转评,转评后符合条件方能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变更系列的,须填写《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认定表(附件10)2份。
7.事业单位人员要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附件11),须单位和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不用装订。
8.所有申报材料填写的信息务必准确、一致。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西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计划于今年9月中下旬开展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宜
1.评审材料在评审结束后适时统一安排清退。
2.在本年度申报过程中,若国家或省级、市级、县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级现行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15287402683。
附件:1.云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2026年)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4.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
5.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
6.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7.农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信息表
8.学历学位情况承诺书(示例)
9.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10.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认定表
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