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和普洱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西盟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西盟县户籍;
(二)持有西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西盟县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西盟县户籍就读于外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五)驻西盟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西盟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申请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网上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
四、时间安排
西盟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次网报时间:4月14日9:00至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次网报时间:6月13日9:00至6月27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8:00。
注:下半年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具体事项及工作安排另行公告。
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和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县教育体育局公告查询网址详见“附件2”。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请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社会类考生请选择“西盟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确认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证件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安排
上半年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4月21日—5月9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上半年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30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具体地址:西盟县兴盟路332号,西盟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股。
(三)行政许可申请表
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须填写提交《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3)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西盟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明
经报名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幼师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证明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3),经西盟县人民医院体检后,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注意事项:
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3)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②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a.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b.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c.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d.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部X线检查项目。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本次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的公章)。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社会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教师资格证书在现场确认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进行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西盟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一、为了顺利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按照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除离退休人员外,均需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脾在肋下1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过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单纯脾大超过1厘米,肝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7.慢性肾炎,未治愈者。
8.e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症史、遗尿症、夜游症。
9.肝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风病患者,未治愈。
12.HIV病毒感染者。
1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
15.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1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显著胸廓畸形。
17.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18.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
19.除以上各项外,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体检机构:由各级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负责体检。
五、体检要求
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工作是一项很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在体检时,要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解决体检中的疑难问题。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好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检查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体检标准及办法”等,对负责体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准让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在更改的结果上面横腰划一条横杆,使原来更改的字迹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改后论断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后要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的上级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上级医院对体检站的诊断结论否定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资格认定健康状况的依据,拒绝接受。
7.体检工作人员要做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主检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认真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资格认定健康状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员取体检表。
9.对申请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体检时各个环节都要把好关,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认定资格外,对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体检医院出现严重问题者,教师资格管理机构要及时取消其体检资格。
10.负责体检的医院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情况特殊者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2 |
普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可医院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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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认可医院 | 备注 |
1 | 普洱市 | 普洱市人民医院、思茅区人民医院、普洱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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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思茅区 | 思茅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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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宁洱县 | 宁洱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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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墨江县 | 墨江县人民医院、墨江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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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景东县 | 景东县人民医院、景东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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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景谷县 | 景谷县人民医院、景谷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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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镇沅县 | 镇沅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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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江城县 | 江城县人民医院、江城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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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澜沧县 | 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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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孟连县 | 孟连县人民医院、孟连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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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盟县 | 西盟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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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行政许可申请表(在普高校在校生)
申请人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高校及院系: 联系电话: |
考试类别 | 统考□ | 非统考□ | 免试认定□ |
申请许可事项 | □小学□初级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方式 | 委托就读高校代理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
申 请 提 交 材 料 目 录 | 在提交的材料前划“√”,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毕业证。(非毕业年级研究生提交已取得学历毕业证,系统是否核验通过,是□否□,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是否核验通过,是□否□),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6.证件照片 7.其他材料。名称: 本人承诺对以上提供的申请内容及附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委托就读高校代理提交以上材料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高校受托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高校:(公章) 年 月 日
|
行政许可申请表(非在校生、非在普高校在校生)
申请人 |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考试类别 | 统考□ | 非统考□ | 免试认定□ |
申请许可事项 | □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教师资格 |
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 |
提 交 材 料 清 单
| 1.①身份证②户口簿□或居住证□。 2.毕业证(系统是否核验通过,是□否□),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系统核验不通过的,需提供毕业证照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是否核验通过,是□否□),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 5.其他材料。名称: 在提交的材料前划“√”,并承诺对以上提供的申请内容及附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1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姓 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 否 |
| 民族 |
|
相 片 |
籍 贯 |
| 常住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
|
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医师意见
签名 |
左 | 左 | 左 |
辨色力 |
| 眼 病 |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鼻 | 嗅 觉 |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 齿 |
|
其 它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淋 巴 |
| 脊 柱 |
|
四 肢 |
| 关 节 |
|
皮 肤 |
| 颈 部 |
|
其 它 |
|
|
|
|
|
|
|
|
|
|
|
|
|
|
|
|
|
|
|
|
|
内
科 | 营养状况 |
|
医师意见
签名 |
血 压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腹部器官 |
|
神经及精神 |
|
其 它 |
|
妇科检查 |
| 签名 |
胸部透视 |
| 签名 |
化验检查 |
| 签名 |
体检结论 |
负责医生签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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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否 |
| 民族 |
|
一寸照片 |
籍贯 |
| 工 作 单 位 |
| 联系 电话 |
|
既 往 病 史 本 人 如 实 填 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五
官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 正 视 力 | 右 | 矫 正 度 数 | 右 | 签名 |
左 | 左 | 左 |
辩 色 力 |
| 签名 |
听 力 | 左 耳 米 | 右 耳 米 | 医师意见:
签名 |
鼻 | 嗅 觉 |
| 鼻及鼻窦 |
|
面 部 |
| 咽 喉 |
|
口腔唇腭 |
| 牙齿 |
| 医师意见:
签名 |
是否口吃 |
| 发音是否嘶哑 |
|
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医师意见:
签名 |
淋 巴 |
| 脊 柱 |
|
四 肢 |
| 关 节 |
|
皮 肤 |
| 颈 部 |
|
其 它 |
|
内
科 | 营养状况 |
| 医师意见:
签名 |
血 压 |
|
心脏及血管 |
|
呼吸系统 |
|
腹部器官 |
|
神经及精神 |
|
其它 |
|
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 |
|
签名 |
淋球菌 |
| 滴 虫 |
|
梅毒螺旋体 |
| 其 他 |
|
心电图检查 |
| 签名 |
胸 部 透 视 |
| 签名 |
粘 贴 报 告 单
|
体 检 结 论 |
负责医师签名: |
体 检 意 见 |
体检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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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2.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指妇科检查项目;3.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简要说明原因。
附件5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咨询电话
| 县(区) | 咨询电话 | 公告发布网址 |
1 | 思茅区 | 0879-3023603 | http://www.smqzf.gov.cn |
2 | 宁洱县 | 0879-3236570 | http://www.ne.gov.cn |
3 | 墨江县 | 0879-4232870 | http://www.mojiang.gov.cn/index.htm |
4 | 景谷县 | 0879-5118662 | http://www.jinggu.gov.cn/ |
5 | 景东县 | 087—6222703 | http://www.jingdong.gov.cn/ |
6 | 镇沅县 | 0879-5813451 | http://www.pezhenyuan.gov.cn/ |
7 | 澜沧县 | 0879-7233090 | http://www.lancang.gov.cn/ |
8 | 孟连县 | 0879-8723910 | http://www.menglian.gov.cn/ |
9 | 西盟县 | 0879-8342037 | http://www.ximeng.gov.cn/ |
10 | 江城县 | 0879-3723330 | http://www.jcx.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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