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命名
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效保护和传承西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西文旅发〔2024】1号),经逐级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现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命名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命名申请。
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20日,共计15天。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书面提出。受理部门: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电话:8344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