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西盟县实际,现将西盟县2025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行业部门和企业的防雷减灾安全责任。积极开展各类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场所的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完成防雷安全隐患整改,确保防雷装置的有效运行,主动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
附件:西盟县2025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