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林草局与公安局联合放归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平胸龟
为持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携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家园。5月27日,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西盟县公安局,成功放归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平胸龟。
此前,公安民警在工作中查获到乌龟6只,经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为平胸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随后,县公安局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共同处置,在确认这些乌龟不是外来物种,体表都无明显外伤、生命体征平稳且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县林草局与公安局决定联合实施野外放归。
工作人员选取了植被茂密、水源清洁、食物丰富且远离人类干扰的溪流区域将乌龟放归自然。在放归现场,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平胸龟放入水中。入水后稍作停留,随即伴随着涓涓细流在岩石间“哗哗”作响摆动着四肢迅速潜入水中,顺利回归自然栖息地重获自由。

平胸龟,俗称鹰嘴龟,因其头大不能缩入壳内、尾长且具攻击性而得名,对水质和生态环境要求极高,是评价水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指示物种。此次成功救助与放归,是西盟县林草局与县公安局深化“信息共享、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协同合作机制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西盟县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取得的成效。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提醒:野生动物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要猎捕、购买、贩卖或者食用野生动物,广大群众若在野外发现受伤、受困或迷途的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捕捉、饲养或惊扰,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科学救助,共同守护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家园。
西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