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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的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30日,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西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切实做好《规划》的落实工作,现对《规划》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突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并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境内外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节约,加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实现西盟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发展更绿色、生活更美好、文化更灿烂。努力把西盟县建设成为云南省省级乃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履行好“西盟公约”,把西盟建设得更和谐、更美丽、更富饶。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强化底线,严格约束;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三、示范定位 筑牢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文化繁荣示范区;打造边境城镇生态宜居幸福地。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力争通过十三年的努力,全县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及创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建立健全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西盟公约”为契约,形成广泛的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中缅生态文明共同体建设新路径,实现和谐、美丽、富饶西盟的美好愿景,全面建成“美丽西盟”。 近期目标(2023-2025年):2023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并开展申报创建;2025年进一步提档升级,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并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内,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平稳增长,探索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绿水青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 中期目标(2026-2030年):科学推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城乡布局合理;现代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生态化、产业化、标准化建设得到有力提升;持续保持环境质量优良,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城市和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全社会形成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企业的自主和自我约束作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打造出一系列西盟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营造人人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把西盟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绿色低碳、宜居舒适的“美丽佤山”。 远期目标(2031-2035年):展望2035年,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谱写好“西盟篇章”,根据省、市规划目标,结合西盟实际,依据《西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本规划确立,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台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和中缅命运共同体建设排头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更加优良,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全面建成美丽西盟。 五、规划任务与措施 (一)生态制度体系建设。1.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2.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3.健全资源高效管控和生态补偿制度;4.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5、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6、探索建立交流合作制度。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1.构建“三水统筹”系统治理新格局;2.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3.严格管控土壤环境质量;4.提高声环境质量;5.筑牢南部边境生态屏障;6.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7.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生态空间体系建设。1.严格落实空间管控要求;2.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3.健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4.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1.加强生态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2.推动能源结构调整;3.构建绿色运输发展体系;4.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5.发展口岸经济,加快园区绿色化发展。 (五)生态生活体系建设。1.持续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2.加快推进绿美西盟建设;3.建设边境城镇生态宜居幸福地;4.加快推行绿色生活方式。 (六)生态文化体系建设。1.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2.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3.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4.持续绿色细胞工程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健全目标责任;(三)完善制度保障;(四)加大资金统筹;(五)强化科技创新;(六)推动公众参与。
解读单位:普洱市生态环境局西盟分局 解读人:罗承珍 联系电话:0879-834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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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西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2023-2035)》(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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