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责
一、基本信息
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位于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龙潭路245号,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方式:0879-8344579(主要负责人:汪华;办公室负责人:李施佳妮)。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项目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城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感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会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文物管理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具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班子成员
汪 华,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和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罗闽闽,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文物保护(安全)、公共服务、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改革、法治建设、机关运转、财务、资产管理、档案、绩效评价、内部审计、政府采购、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爱国卫生、双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老干、工青妇及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机关内部安全、综合考评、对外合作交流、新闻报道、宣传推广、信息化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联系云南西盟佤部落文化有限公司。分管办公室、财务室、文化股、民族文化工作队、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对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科、文物科、对外交流合作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信息中心。
岩 跑,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汪华同志分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投诉处理、综合执法、市场发展、行业监管、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假日市场、应急管理、行业安全、扫黑除恶、营商环境提升、疫情防控、反恐怖、防范邪教、智慧旅游、科技创新、市场开发、区域合作、外事工作、产业发展、厕所革命、河长制、投融资、招商引资、资源开发、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生态旅游、依法治县、信访、统一战线、党管武装;文化旅游扶贫等工作。联系西盟佤部落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管旅游股、规划发展股、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接市局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胜地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李 平,副局长:李平同志脱岗到挂钩帮扶村任第一书记。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对全县节庆进行审核和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指导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评定申报工作;负责机关、指导下属单位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工资福利报批和职工养老保险管理;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
(二)文化股。拟订全县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工作;拟订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负责文化口统计工作、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三)旅游开发股。负责拟定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定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国内宣传推广、市场开发、区域合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旅游公共服务工作;拟订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旅游公共设施建设;组织拟订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
(四)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市性、跨区城大案要案;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行业安全、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承担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职责。
五、下属单位
(一)西盟佤族自治县文化馆。隶属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文化事业单位,成立于1956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2002年迁至新县城,地址位于西盟县龙潭245号。馆内设有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财务室、杂物室、馆长室、副馆长室、群文工作室、免费开放活动室。按照文化馆自身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开展各项群众文艺辅导工作,举办各种艺术培训班,排演各种节目,深层次、多方位开展各类群众文艺活动。主要负责人:刘玉梅;联系方式:18087981541。
(二)西盟佤族自治县图书馆。隶属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文化事业单位。2020年搬迁至西盟县原国税局大楼(勐卡路140号),馆内设书吧、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书库、图书外借室、综合阅览室、少儿阅览室。现有馆藏图书57426册。主要负责人:李有兰;联系方式:15388795731。
(三)西盟佤族自治县博物馆。隶属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文化事业单位,位于县城龙潭保护区司岗里佤族部落内,于2009年开馆佤族博物馆。馆内设有办公室、储藏室、文物陈列室、展览厅等,现有民族文物藏品274件(套),其中国家三级文物6件(套)。主要负责人:张纪;联系方式:13368790098。
(四)西盟佤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原西盟县民族歌舞团)。隶属西盟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文化事业单位,设办公室1间、服装室一间、练功厅一间、道具制作管理室三间。五十多年以来,西盟民族文化工作队在艺术实践中,以出色的创作和表演成就、卓越的艺术创新意识和独特的艺术品格成为云南独树一帜的民族音乐、舞蹈表演艺术团体。依托西盟县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整理、弘扬民族民间文化,创作、打造出一批独具西盟县民族特色的文化作品和品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主要负责人:李杰;联系方式:137590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