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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职责

 

 

2022年01月13日 10:09  点击:[]

 

所属栏目:政府组成部门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职责

 

一、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普洱市西盟县勐卡路035

办公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传真):0879—8344205

二、职能职责

(一)拟订财政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县、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部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九)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双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配合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和税源调查分析,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西盟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收问题进行解释,与县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西盟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金融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与西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西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制定发布相关监管政策时,及时向县财政局通报。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西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三、班子成员

刘庆华   党组书记、局长

李定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宋正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国资委主任

丁应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红   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李红艳   副局长

黄丽娜   县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杨宏斌   县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综合与研究股

(三)预算股

(四)债务管理股

(五)绩效管理股

(六)国库股

(七)经济建设股

(八)行政政法股

(九)科教文化股

(十)社会保障股

(十一)资源环境股

(十二)农业农村股

(十三)资产管理股

(十四)地方金融和对外合作股

(十五)政府采购管理股

(十六)会计股

(十七)财政监督和法规股

(十八)税费管理股

(十九)财政数据网络股

五、下属单位

(一)西盟佤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中心

(二)西盟佤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

(三)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四)西盟佤族自治县政府债务监管中心

(五)西盟佤族自治县财务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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