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织机构信息公开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1号)和《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2019〕2号)精神,设立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西盟佤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际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地方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拟订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安排中央分配的和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和转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方向,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实行PPP模式。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普洱市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衔接、审批发布工作,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县域协调发展及西盟佤族自治县推进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工程”、“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西盟佤族自治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西盟佤族自治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域经济发展、西盟佤族自治县西部大开发、西盟佤族自治县“兴边富民工程”等具体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绿色经济试验示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市授权的收费标准和项目;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拟订价格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
(十五)指导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及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中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六)负责权限范围内水电、石油、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备案能源投资项目。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负责对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县级储备粮油和全县商品粮油的收购、轮换销售、保管和安全储存,以及西盟佤族自治县城镇居民、农村需救助人口用粮和驻军的军粮供应。协助财政部门管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转换和日常管理。
(十八)负责数字经济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中共西盟县委和西盟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交通运输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综合规划衔接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国家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县审计局的职责分工。
县审计局负责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管,对项目建设期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情况进行稽察并分析评价;负责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负责组织对中央、省、市、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储备库的编制和管理,拟定和提出当年重大项目清单;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申报中央、省、市各级资金,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负责做好重大项目的日常巡查和指导工作,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建设后的评价工作。
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西盟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4.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标,了解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茶叶和特色生物、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拟订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做好涉农项目的审批、登记备案,转下达涉农项目中央、省、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转报农口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及其他农林水项目、计划;负责涉农项目贷款贴息有关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西盟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依法治县、“七五”普法、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统筹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搞好机关人事、干部及劳动工资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和规划股。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监测和评估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西盟佤族自治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三)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承担中共西盟佤族自治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综合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投资的项目支撑;参与审批和审查重点项目的预可研、可研、初设等工作;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安排前期工作经费;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督促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项目计划。衔接协调落实国家、省和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各项政策,组织拟订我县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边境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负责参与区域经济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负责参与边境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负责桥头堡、一带一路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守边固边计划;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投资计划并安排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西盟县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年度计划的编制;组织拟订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落实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东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负责西盟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盟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办公室、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标,了解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茶叶和特色生物、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对各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并协调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核准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并统筹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和下达中央和省预算内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资金(含国防交通项目的申报和下达)。
(五)产业发展综合股。综合分析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工业、服务业、交通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研究西盟县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能源发展规划,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承担权限范围内火电、电网、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以及国家、省级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有关工作;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能源)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审批和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边贸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转报有关项目。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指标,了解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茶叶和特色生物、农垦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
(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积极组织资环项目申报工作。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投资计划。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行政执法大队)。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实施意见,拟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具体工作,做好县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及粮食市场供求形势、价格监测、预警分析;负责保障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县内军粮供应与管理;起草提出粮食应急预案,并参与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提出建立县级储备粮油的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县级粮油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对省、市级代储备粮油储存的监管,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转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助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储备粮油、应急物资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体系。负责“12325”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电话的受理、处置、调查、反馈以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政策性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工作。
(八)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相关事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参与和协调经济法规规章的起草、修订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参与并配合其他职能科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稿起草,对上行或对外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参与价格管理、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参与和协调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协调项目并联审批及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有关工作。
(九)价格收费和监测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颁布的价费政策,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协调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拟订和调整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提出有关价费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的建议;参与协调县内重大价费纠纷;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分析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价格事务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商品价格监测及运行分析,加强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价格监测任务;协助做好有关价格事务工作,提供价格咨询和价格事务服务,提供价格事务决策依据。受理纪检监察、司法等行政执法机关所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绿色发展股。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培育壮大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经济。按照“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思路,负责编制绿色经济发展计划、规划,跟踪督查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建设情况。根据国家对建设绿色经济实施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完善推广在全国率先制订实施的绿色经济考评、GEP核算以及在全省试点的自然资源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绿色检察”制度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资源管理、生态补偿、科技创新等推动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制订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出台循环经济、生态修复等地方法规和重点产业、重要产品绿色化标准体系,用新的试验制度推动全县绿色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积极上报《绿色经济信息》,加大绿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
三、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情况
姓名 |
职务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联系电话 |
杨巍 |
党组书记、局长 |
1983.01 |
本科 |
18087997997 |
廖逢灿 |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
1980.07 |
本科 |
18087971134 |
刘隆基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1980.11 |
本科 |
18087987656 |
李阳 |
副局长 |
1991.04 |
本科 |
13987994249 |
叶洋君 |
副局长 |
1995.05 |
本科 |
15758360526 |
五、领导分工
(一)杨 巍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发展和改革局全盘工作。
(二)廖逢灿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河长(湖)制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绿色发展股,联系县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市发改委粮食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粮食执法督察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绿色经济发展科、绿色人文宣教科。分管粮食首长责任制、食品安全、质量强县、安全生产、河长(湖)制、生态文明建设、绿色经济等考核。
(三)刘隆基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国防动员、信息工作、“挂包帮”、老干残联、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答复、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价格收费和监测管理股(价格认证中心)、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对接市发改委办公室、基础设施发展科(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科(价格认证中心)。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平安建设(消防、禁毒防艾、信访、综治维稳、反恐反邪教等)、国家安全、依法治县、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爱国卫生、打击走私、双拥、文明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等考核。
(四)李 阳 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国民经济、数字经济、工交财贸、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工作。具体分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和规划股、产业发展综合股。对接市委财经委办公室、市发改委综合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产业发展科、水电和新能源协调科、电网和石油天然气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和市数字经济局。分管经济增长目标责任和营商环境和诚信体系建设考核。
(五)叶洋君 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美丽县城”建设、以工代赈、兴边富民、就业和收入分配、招投标管理、乡村振兴、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项目综合股。对接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评估督导科、农村经济科、易地扶贫科、辐射中心办公室。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和工青妇考核。
七、其他
(一)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休息。
(二)办公地点: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221号。
(三)联系方式:0879-834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