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公 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工作,现就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及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接收渠道
主要采取“当面提交”、“邮政寄送”、“传真提交”的渠道接收公开申请。
(一)当面提交
申请人在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我单位领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后,当面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提交申请表。
(二)邮政寄送
申请人在政府网站下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后,通过邮政寄送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三)传真提交
申请人在政府网站下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认真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后,通过传真电话传送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二、有关事项
申请人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地址:西盟佤族自治县勐卡路035号,联系电话:8344205,传真电话:8344205。
(三)情况说明
1.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的,以本单位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而非以申请人邮寄之日为准。
2.答复期限: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本单位依法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停止计算答复时间,待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期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当日)以及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当日),不计算在内。
4.申请人要求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提供答复书的,应使用EMS或挂号信息方式,并在信封载明答复书名称及文号。
5.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执行。
附件: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补正申请告知书》
西盟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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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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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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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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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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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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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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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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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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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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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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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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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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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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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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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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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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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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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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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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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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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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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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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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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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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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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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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补正申请告知书
年第 号
: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
经审查,你(单位):
□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要件不完备。错漏事项: ;
□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明确;
□不符合“一事一申请”原则。
本单位难以根据此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
特此告知。
(盖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